规格:27g
国药准字Z44023725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等
外用,涂擦患处,一日4~6次。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姜樟油、肉桂油、桂皮醛、柠檬醛、冰片。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特异,味辛辣。
1、皮肤、粘膜破损处禁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禁止内服。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