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0.2g
国药准字H20184073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皮肤破损处禁用。
本品每克含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液体石蜡、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三乙醇胺、羟苯乙酯、维生素E、亚硫酸氢钠、纯化水。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软膏。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酮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毛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具有抑制作用。局部外用几乎不经皮肤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