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mg*14s
国药准字H20051279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口服给药 1. 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 2. 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可有胃肠道不适 如恶心 厌食 腹泻等 亦可出现头痛 不安 无力 嗜睡 失眠 头晕或震颤等 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 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 突然停药可有撤药综合症 如失眠 焦虑 恶心 出汗 震颤 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对本品过敏者。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
【成 份】化学名:(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分子量: C17H17NCl2?HCl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1、闭角型青光眼 癫痫病 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 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本品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5-羟色胺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