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mg(以舍曲林计)
国药准字H200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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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口服 治疗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mg~ 100mg。治疗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mg~ 200mg,分次口服。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有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对本品过敏者。
盐酸舍曲林。 化学名:(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