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mgx14片
国药准字H20060867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口服治疗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mg~100mg。治疗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mg~200mg,分次口服。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有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对本品过敏者。
盐酸舍曲林。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舍曲林在体外是神经元强效和特异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能导致动物体内5-羟色胺效应增强。舍曲林对神经元中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再摄取仅有极轻微的作用。在临床剂量下,舍曲林阻断人类血小板对5??羟色胺的摄取。在动物体内,舍曲林没中枢兴奋作用,因而不影响各种精神运动的操作。由于它选择地抑制5-羟色胺的再摄取,因此它并不增强儿茶酚类神经介质的活性。舍曲林与毒蕈碱受体、5-羟色胺能受体、多巴胺受体、肾上腺素能受体、组织胺受体、GABA受体以及苯二氮卓类受体没有亲和性。动物长期给予舍曲林后可使脑内去甲肾上腺素受体下调,这与临床其他抗郁郁药物作用相一致。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物不同,舍曲林在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临床对照研究中并不引起体重增加,某些病人可能出现体重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