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3778
上海天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
1、青春期前隐睾症的诊断和治疗。
2、垂体功能低下所致的男性不育,可与尿促性素合用。长期促性腺激素功能低下者,还应辅以睾酮治疗。
3、垂体促性腺激素功能不足所致的女性无排卵性不孕症,常在氯米芬治疗无效后,联合应用本品与尿促性素以促进排卵。
4、用于体外受精,以获取多个卵母细胞,需与尿促性素联合应用。
5、女性黄体功能不全的治疗。
6、功能性子宫出血、妊娠早期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绒促性素:
1、成人用量:
(1)男性促性腺激素功能不足所致性腺功能低下,肌内注射1000-4000单位,每周2-3次,持续数周至数月。为促发精子生成,治疗需持续6个月或更长,若精子计数低于500万/ml,应合并应用尿促性素12个月左右。
(2)促排卵,为女性无排卵性不孕或体外受精,于尿促性素末次给药后一天或氯米芬末次给药后5-7天肌内注射一次5000-10000单位,连续治疗3-6周期,如无效应停药。
(3)黄体功能不全,于经期15-17天排卵之日起隔日注射一次1500单位,连用5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作调整。妊娠后,须维持原剂量直到7-10孕周。
(4)功能性子宫出血,1000-3000单位肌内注射。习惯性流产、妊娠先兆流产1000-5000单位肌内注射。
2、小儿用量:
(1)发育迟缓者睾丸功能测定,肌内注射2000单位,每日一次,连续3日。
(2)青春期前隐睾症,肌注1000-5000单位,每周2-3次,出现良好效应后即停用。总注射次数不多于10次。
1、用于促进排卵时,较多见者为诱发卵巢囊肿或轻度到中度的卵巢肿大,伴轻度胃胀、胃痛、盆腔痛,一般可在2-3周内消退。少见者为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由于血管通透性显著提高而致体液在胸腔、腹腔和心包腔内迅速大量积聚引起多种并发症,如血容量降低、电解质紊乱、血液浓缩、腹腔出血、血栓形成等。临床表现为腹部或盆腔部剧烈疼痛、消化不良、浮肿、尿量减少、恶心、呕吐或腹泻、气促、下肢肿胀等。往往发生在排卵后7-10天或治疗结束后,反应严重可危及生命。
2、用于治疗隐睾症时偶可发生男性性早熟,表现为痤疮、阴茎和睾丸增大,阴毛生长增多,身高生长过快。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乳房肿大、头痛、易激动、精神抑郁、易疲劳。
4、偶有注射局部疼痛、过敏性皮疹。
5、用本品促排卵可增加多胎率或新生儿发育不成熟、早产等。
1、怀疑有垂体增生或肿瘤,前列腺癌或其他与雄激素有关的肿瘤患者禁用(有促进作用)。
2、性早熟者、诊断未明的阴道流血、子宫肌瘤、卵巢囊肿或卵巢肿大、血栓性静脉炎、对性腺刺激激素有过敏史患者都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绒促性素。
注射用绒促性素:白色的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1、有下列情况应慎用:前列腺肥大、哮喘、癫痫、心脏病、偏头痛、肾功能损害等。
2、发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及卵巢肿大、胸水、腹水等合并症时应停药或征求医生意见。
3、使用前应向患者说明有多胎妊娠的可能性。使用中询问不良反应和定期进行有关的临床检查。
4、对妊娠试验可出现伪阳性,应在用药10天后进行检查。
5、高血压患者慎用。
6、本品应用前临时配制。
7、运动员慎用。
8、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本品为促性腺激素药,对女性能促进和维持黄体功能,使黄体合成孕激素。可促进卵泡生成和成熟,并可模拟生理性的促黄体生成素的高峰而触发排卵。对男性能使垂体功能不足者的睾丸产生雄激素,促使睾丸下降和男性第二性征的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