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0g
国药准字Z44023117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颗粒剂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暂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