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4028
天津医药集团津康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病人β胰岛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格列本脲片:
口服,开始2.5mg,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一次,轻症者1.25mg,一日三次,三餐前服,7日后递增每日2.5mg。一般用量为每日5-10mg,最大用量每日不超过15mg。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1、Ⅰ型糖尿病人应禁用。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应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应禁用。
4、对磺胺药过敏者应禁用。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应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本脲。
格列本脲片:白色片。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孕妇不宜服用。
(2)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服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老年病人及有肾功能不全者对本类药的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本品降血糖作用相对较强,不宜用本品,可用其他作用时间较短的磺酰脲类降糖药。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本品能刺激胰腺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先决条件是胰岛β细胞还有一定的合成和分泌胰岛素的功能。
2、通过增加门静脉胰岛素水平或对肝脏直接作用,抑制肝糖原分解和糖原异生作用,使肝生成和输出葡萄糖减少。
3、也可能增加胰外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和糖的利用(可能主要通过受体后作用),因此,总的作用是降低空腹血糖和餐后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