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mg
国药准字H20040639
国药集团成都信立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适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2、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3、缓解与胃肠内分泌肿瘤有关的症状和体征,有证据显示,本品对下列肿瘤有效:具类癌综合症的类癌瘤;VIP瘤;胰高糖素瘤。本品对下列肿瘤的有效率约为50%(至今应用本品治疗的病例有限):胃泌素瘤/Zollinger-Ellison综合症、胰岛瘤、生长激素释放因子瘤。
4、经手术、放射治疗或多巴胺受体激动剂治疗失败的肢端肥大症患者,可控制症状,降低生长激素(GH)及生长素介质C的浓度。也适用于不能或不愿手术的肢端肥大症患者,以及放射治疗尚未生效的间歇期患者。
临用前将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充分溶解。
1、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0.025mg/小时。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
2、预防胰腺术后的并发症:0.1mg皮下注射,每天3次,持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
3、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初始剂量为0.05mg皮下注射,每天1-2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mg,每天三次。
4、肢端肥大症:初始量为0.05-0.1mg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mg/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mg/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1、注射局部反应,包括疼痛,注射部位针剌或烧灼感,伴红肿。这些现象极少超过15分钟。注射前使药液达室温,则可减少局部不适。
2、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痛、胀气、稀便、腹泻及脂肪痢。在罕见的病例中,胃肠道反应可类似急性肠梗阻伴进行性严重上腹痛、腹部触痛、肌紧张和腹胀。
3、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胆结石的形成。
4、由于本品可抑制GH、胰高糖素和胰岛素的释放,故本品可能引起血糖调节紊乱。由于可降低患者餐后糖耐量,少数长期给药者可引致持续的高血糖症,曾观察到低血糖的出现。
5、其他:少数报道出现急性胰腺炎,停药后可逐渐消失;罕见情况下,曾报道醋酸奥曲肽治疗引起患者脱发;长期应用本品且发生胆结石者也可能出现胰腺炎;个别患者发生肝功能失调,包括缓慢发生的高胆红素血症伴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移酶和转氨酶轻度增高。
对奥曲肽或本品中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醋酸奥曲肽。
本品为白色疏松块状物。
1、由于分泌GH的垂体肿瘤有时可能扩散而引起严重的并发症,故应仔细观察患者,若有肿瘤扩散的迹象,则应考虑转换其它治疗。
2、长期使用,应每隔6-12个月作胆囊超声波检查。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或已患糖尿病患者,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4、对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给予本品后,其胰岛素用量可能减少。
5、避免短期内在同一部位多次注射。
6、在治疗胃肠胰内分泌肿瘤时,偶尔发生症状失控而致严重症状迅速复发。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使用经验,仅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下使用。
8、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经验有限。
9、老年用药:尚无证据表明,老年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有所下降,故使用本品不须减少剂量。
10、药物过量:药物过量者应给予对症处理。
奥曲肽是人工合成的八肽化合物,为十四肽人生长抑素类似物,奥曲肽的药理作用与天然激素相似,但其抑制生长激素、胰高血糖素和胰岛素的作用较强。与生长抑素相似,奥曲肽也可抑制LH对GnRH的反应、降低内脏血流,抑制5-HT、胃泌素、血管活性肠肽、糜蛋白酶、胃动素、胰高血糖素的分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