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25g
国药准字H19990240
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2、儿童,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给药:
(1)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2)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
(3)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
(4)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
(5)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拉霉素。
本品为混悬颗粒或混悬型包衣颗粒。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8、儿童用药: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9、老年用药: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10、药物过量:当服用大剂量的克拉霉素时,可能有胃肠不适。因过量引起症状时应迅速洗胃并适当给予支持疗法。
1、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制作用,对部分革兰阴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奈瑟菌、嗜肺军团菌和部分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也有抑制作用,此外对支原体也有抑制作用。
2、本品特点为在体外的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但在体内对部分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的抗菌活性比红霉素强。本品与红霉素之间有交叉耐药性。
3、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阻碍细胞核蛋白50S亚基的联结,抑制蛋白合成而产生抑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