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37022707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还有131个药企生产)
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肝脏障碍,食物及药物中毒,风湿性关节炎等。
口服,一次.1-.2g,一日.3-.6g。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葡醛内酯
本品为白色片。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应在医师确诊为肝炎后作为辅助治疗用药。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欧宏亮 副主任医师
宁波市第二医院 肝病科
任何药物在没有明确适应症的情况下,都不适合长期服用。葡醛内酯片虽然具有保护肝脏的作用,但是同样也具有一些副作用。服用葡醛内酯片期间,有可能出现胃肠道刺激症状,颜面部潮红等症状。如患者因为病毒性肝炎或者是其他肝脏疾病引起肝功能损伤时,可以服用葡醛内脂片进行保肝治疗。没有明确适应症的情况下不适合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