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重0.40g
国药准字Z20080258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胆囊炎、胆石症。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3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尚不明确。
孕妇禁服。
金钱草、猪鬃草、龙胆、大黄、黄连、延胡索、鸡内金、赭石、吴茱萸。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至棕色;味苦。
熊洪海 主治医师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感染科
肝胆清片在使用过程中,孕妇禁止使用。 本药需要在密封状态下保存,有效使用期是18个月,使用前应检查药品的生产日期,确保药品在有效使用期使用,如果药品已经过期,不可以用于治疗。本药是处方类用药,患者用药时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使用,不可自行购买盲目使用,避免造成用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