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N/A
国药准字H3202202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
1、急性血栓栓塞性疾病。
2、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3、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时预防血凝。
4、输血及血样标本体外实验的抗凝药。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剂:
1、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IU,以后每8小时8000-10000IU或每12小时15000-20000IU;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剂量,一般将APTT控制在基础值的1.5-2倍。
2、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IU,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100IU/kg,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剂量。
3、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IU,加至氯化钠注射液中24小时持续滴注,之前常先以5000IU静脉注射作为初始剂量,静脉滴注过程中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剂量。心血管外科手术者,首次剂量按体重应不低于150IU/kg,手术持续时间在60分钟以内者常需300IU/kg,而持续60分钟以上者则需400IU/kg。术后剂量视凝血监测而定。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患者,按体重宜以50-100IU/kg,每4小时1次,静脉注射或持续静脉滴注。若4-8小时后病情无改善则应停用或谨慎继续应用。
4、预防性应用: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IU,之后每8-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日。
偶见轻微出血,血小板减少,过敏反应,注射部位轻度血肿和坏死。
1、对本药过敏者。
2、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3、血小板减少症。
本品主要成分为肝素钙。
肝素钙注射液: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注射用肝素钙:白色或类白色块状物。
1、本药不能用于肌内注射。
2、慎用于有出血倾向及凝血机制障碍者,包括胃及十二指肠溃疡、中风、严重肝肾疾病、严重高血压、视网膜血管性病变的患者等。
3、治疗期间,注意定期血小板计数及抗Xa因子活性测定。
本药通过与AT-Ⅲ结合形成复合物加速AT-Ⅲ对凝血因子的灭活作用,从而抑制凝血酶原激酶的形成,并能对抗已形成的凝血酶原激酶的作用。本药能阻抑血小板的黏附和聚集,阻止血小板崩解而释放血小板第3因子及5-羟色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