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50020653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1片),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6-12片),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2-6片)。止呕,一次100-200mg(1-2片),一日2-3次。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因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舒必利。
化学名称:N-(甲基一{(1一乙基一2-咄咯烷基)} 2一甲氧基-5-(氨基磺酞基)一苯甲酞胺。
分子式:C15H23N3O4S
分子量:341.42
本品为白色片。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本品属甲酰胺类抗精神病药,作用特点是选择性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DA2)受体,对其它递质受体影响较小,抗胆碱作用较轻,无明显镇静和抗兴奋躁动作用,本品还具有强止吐和抑制胃液分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