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氟康唑0.2g与葡萄糖5g
国药准字H20030480
本品适用于由隐性球菌和白色念珠菌引起的深部真菌感染。如: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亦可治疗正常宿主、艾滋病人、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而引起免疫抑制的患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败血病、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部及泌尿道感染。患有恶性肿瘤而需接受细胞毒性或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或有发生念珠菌感染倾向的病人,亦可用氟康唑治疗。
静脉滴注,滴注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最快滴速不超过5mg/min。
成人推荐剂量如下:
1、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隐球菌感染,通常首剂0.4g,以后0.2-0.4g/日。疗程取决于临床及真菌反应,但对于隐球菌脑膜炎而言,一般疗程最少为6-8周。
2、治疗念球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球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时,常用量为第一日0.4g,以后0.2g/日,根据临床反应,日剂量可增至0.4g,疗程取决于临床反应。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一次的治疗,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的间隔时间或日常剂量,对于认为必须使用本品治疗的儿童全身念珠菌感染、隐球菌感染的剂量为3-6mg/kg·d。隐球菌性脑膜炎在第一天剂量为12mg/kg,之后每日1次,1次6mg/kg,持续治疗至脑脊液培养阴性后10-12周。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常见的副作用有头昏、头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皮疹,偶见血ALT轻度升高,血小板减少。
对本品或其他三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1、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2、患者使用本品若出现皮疹,应严密控制,若出现大疱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必须停药。
3、肝功能不良患者在应用药物之前或期间,均应监测肝功。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需严密监测肝功能,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乳母不宜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因此儿童不宜使用。对于认为必须使用治疗的儿童全身念珠菌、隐球菌感染,可采用剂量为3-6mg/kg/日,隐球菌性脑膜炎的治疗在第一天剂量为12mg/kg,之后每日1次,1次6mg/kg,持续治疗至脑脊液培养阴性后10-12周。
7、老年用药:慎用,并应监测肝功、肾功。
8、药物过量:应给予对症治疗。氟康唑大部分由尿排除,利尿可能加速药物排除3小时血,液透板可使其浓度降低一半。
1、氟康唑属三唑类广谱抗真菌药,通过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细胞色素P-450甾醇C-14-ɑ-脱甲基作用,使真菌内的14-ɑ-甲基甾醇堆积,从而抑制真菌的繁殖和生长。
2、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新型隐球菌和念珠菌属有抑菌活性。动物经口服和静脉注射氟康唑,对以下动物真菌感染模型有效:念珠菌属感染(包括免疫缺陷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小孢子菌属和毛癣菌属感染等。氟康唑还对皮炎芽生菌感染和粗球孢子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有效;对荚膜组织胞浆菌引起的正常动物和免疫抑制动物的感染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