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2粒*2板
国药准字H13024433
河北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1.对甲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4.饮酒者禁用。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200mg;人工牛黄5mg。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