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45021055
广西中亚美际制药有限公司
用于手、足癣。
外用,一次1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待放温后浸泡患处,一日1次,连续3日为1疗程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尚不明确。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40克,含水杨酸7.2克,苯甲酸4.8克,硼酸16克,苦参8克。辅料为:糊精。
为浅黄棕色至深棕红色粉末,久置有结成轻触即散的团块。
1.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儿童浸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成人浸泡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中苦参能抑制多种皮肤真菌的生长,如红色毛癣菌等;苯甲酸为消毒防腐剂,对常见细菌、真菌有抑制作用;水杨酸具有抗真菌、止痒及溶解角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