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100137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口服用药,需至少餐前30分钟直立位服用,一杯(200ml左右)清水送服,服药后30分钟内不宜卧床。用量为一日一次,一次5mg。
1、消化系统:可引起上消化道紊乱,表现为吞咽困难、食道炎、食道或胃溃疡,还可以引起腹泻、腹痛、恶心、便秘等。
2、其他:如流感样综合征、头痛、头晕、皮疹、关节痛等。
以下患者禁用: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2、低钙血症患者。
3、30分钟内难以坚持站立或端坐位者。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塞膦酸钠。
利塞膦酸钠胶囊: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利塞膦酸钠片: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1、服药后2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服用补钙剂或含铝、镁等抗酸药物。
2、不宜与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同服。
3、重度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本品。
4、饮食中钙、维生素D摄入不足者,应加服这些药品。
5、勿嚼碎或吸吮本品。
1、利塞麟酸钠能够与骨中羟磷灰石结合,具有抑制骨吸收的作用。在细胞水平,本品抑制破骨细胞。破骨细胞通常存在于骨表面上,但不具有明显的吸收活性。对大鼠、狗、小猪进行组织形态测定,发现本品可减少骨转换(活化频率,即骨组织重构部位被活化的速率)和骨再塑部位的吸收。
2、动物试验提示,本品可抑制骨质疏松模型大鼠和小型猪的破骨细胞,抑制骨吸收。大鼠和小猪分别经口给予本品(按体表面积折算,剂量分别为人用剂量5mg/m2的4和25倍,计算方法下同),骨量和骨生物力学强度呈剂量依赖性增加,骨密度的增加与骨生物力学强度呈现正相关,对骨结构和骨矿化无明显影响。狗经口给予本品(剂量分别为人用剂量的0.35-1.4倍),可促进骨更新单元水平上的骨平衡。狗经口给予本品1mg/kg/天(约为人用剂量的5倍),可延迟骨折愈合。这种作用与其他二膦酸盐化合物相似,但在0.1mg/kg/天的剂量下不发生。大鼠本品治疗后对骨骼进行组织检查,结果在高剂量(5mg/kg/天,皮下注射)下也没有影响骨矿化,也未出现骨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