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水丸,每袋(瓶)装6克
国药准字Z34020497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降火逐痰。用于实热顽痰,发为癫狂惊悸,或咳喘痰稠,大便秘结。
口服。一次6~12克,一日1次。
尚未明确
孕妇禁用。
沉香、黄芩、金礞石、熟大黄。
本品为黄色至棕褐色的水丸;味苦。
1、非痰热实证、体虚及小儿虚寒成惊者忌用; 2、癫狂重症患者,需在专业医生指导下配合其他治疗方法; 3、本品含礞石、熟大黄,重坠泻下之品,孕妇禁用; 4、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5、药性峻猛,易耗损气血,须病除即止,切勿久服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