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0ml:无水帕米膦酸二钠30mg与葡萄糖12.5g
国药准字H20041166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1、缓慢静脉滴注。治疗骨转移性疼痛:每次250ml或遵医嘱,滴速不得大于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
2、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
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偶见发热反应。
对本品或其他双膦酸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帕米膦酸二钠和葡萄糖。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1、肾功能损伤或减退者慎用。
2、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3、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4、本品应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5、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缺乏临床经验,除非遇到危及生命的高钙血症病人时,孕妇不应使用;药物可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不应授乳。
7、儿童用药:因缺乏临床经验,儿童不应使用。
8、老年用药:同成年人,详见用法用量的详细描述。
9、药物过量:病人用药量超过推荐剂量时,应对其进行严密监测。如病人出现明显的周围神经感觉异常、抽搐和低钙血症临床症状时,可注射葡萄糖酸钙使其恢复正常。
1、本品为双膦酸类药物,是一种强效的破骨细胞性骨吸收抑制剂。在体外,它与羟磷灰石晶体精密结合并抑制这些晶体溶解。在体内,它可与骨矿物质结合,对破骨细胞性骨吸收具有一定的作用。本品能够抑制破骨细胞前体附着骨并抑制其转化为成熟的、有功能的破骨细胞。无论在体内和体外,与骨结合的双磷酸盐的局部和直接抗骨吸收效应是其主要作用模式。
2、实验研究表明,在直接或移植肿瘤细胞之前或同时给药,帕米膦酸二钠均可抑制肿瘤引起的骨溶解。
3、本品抑制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作用表现为如下生物化学改变。血清钙和磷酸盐降低,继而尿中钙,磷酸盐和羟脯氨酸水平降低。
4、高钙血症可导致细胞外液容量减少和肾小球滤过率(GFR)降低。帕米膦酸二钠可通过控制高钙血症,改善大多数病人的肾小球滤过率并降低其升高的血清肌酐水平。
5、在乳腺癌溶骨性骨转移和多发性骨髓瘤骨质溶解的病人,通过临床实验观察发现,帕米膦酸二钠可防止或延缓病人的骨并发症及相关治疗(高钙血症、骨折发生、接受放疗和骨科手术治疗)并减轻骨痛,与正规抗癌治疗方案联合应用时,帕米膦酸二钠可延缓骨转移的进展。另一方面,已证实对细胞毒和激素治疗无效的溶骨性骨转移,影象学可以表明其疾病处于稳定或硬化状态,体外和动物试验表明可强烈抑制羟磷灰石的溶解和破骨细胞的活性,对骨质的吸收具有十分显著的抑制作用。对癌症的溶骨性骨转移所致的疼痛有止痛作用,亦可用于治疗癌症所致的高钙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