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20ml, 200ml, 330ml
国药准字Z23023220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尚不明确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枇杷叶、罂粟壳 、百部、白前、桑白皮 、桔梗 、薄荷脑。辅料为苯甲酸钠、甜菊糖苷、枸橼酸、菠萝香精。
液体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如有少量沉淀,振摇后服用。11.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