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80699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反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反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1、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卓-艾氏综合征:通常,成人每次口服本品10mg,每日1次;根据病情也可每次口服20mg,每日1次。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和吻合口溃疡的疗程不超过8周,十二指肠溃疡的疗程不超过6周。
2、反流性食管炎:通常,成人每次口服本品10mg,每日1次。根据病情也可每次口服20mg,每日1次。在一般情况下,反流性食管炎的疗程不超过8周。对于持续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每次口服本品10mg,每日1次。
3、辅助用于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根除幽门螺旋杆菌:通常,成人每次同时口服本品10mg、阿莫西林750mg、克拉霉素200mg,每日2次连续服用7日。克拉霉素剂量可按需要适当增加,最高剂量为每次400mg,每日2次。注意对于病情严重及复发性、顽固性病例,建议每次口服本品20mg,每日1次(复发性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除外)。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1、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粒吞服。
2、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一次20mg,一日1次,晨服。
①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痊愈。
②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对晨服10mg,一日1次的治疗量即有反应。
③大多数活动性良性胃溃疡需在用药6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6周才可痊愈。
(2)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反流征(GERD)患者:一次20mg,一日1次,疗程为4-8周。
(3)胃-食管反流征(GERD)的长期治疗方案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一次10mg或20mg,一日1次。一些患者对一日10mg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
(4)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用于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
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时,应参见“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1、休克及类过敏反应:本品可能会引起休克(发病率不明)或类过敏反应(发病率不明)。因此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2、低钠血症:本品可能引起低钠血症(发病率不明)。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3、暴发型肝炎、肝功能障碍及黄疸:本品可能引起暴发型肝炎(发病率不明)、肝功能障碍(0.1%-5%)、黄疸(发病率不明)。因此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4、间质性肺炎:本品可能引起间质性肺炎(<0.1%)。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及异常呼吸音(爆裂音),应立即进行胸部X射线或其他检查,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例如给予甾类皮质激素进行治疗。
5、中毒性表皮溶解坏死,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多形性红斑:本品可能引起皮肤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发病率不明)及多形性红斑(发病率不明)。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6、急性肾功能衰竭,间质性肾炎:本品可能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病率不明)及间质性肾炎(发病率不明)。应注意进行患者肾功能检查(如血尿素氮、肌酐等)。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7、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及溶血性贫血:本品可能引起全血细胞减少(发病率不明)、粒细胞缺乏症(发病率不明)、血小板减少(0.1%-5%)以及溶血性贫血(发病率不明)。因此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8、横纹肌溶解症:本品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发病率不明),并出现肌痛、无力感、血液或尿液中肌酸磷酸激酶、肌红蛋白的含量升高。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9、视力障碍:本品可能引起视力障碍。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10、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本品可能引起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11、意识错乱:本品可能引起谵妄、行为异常、定向障碍、幻觉、焦虑、易激惹和有攻击性等。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12、其他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1、对本品任何成分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
本品主要成分为雷贝拉唑钠。
(1)雷贝拉唑钠肠溶片:肠溶衣片,去包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2)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肠溶微丸;或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1、本品为肠溶衣片,患者注意在服用时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服用本品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为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开始服用本品。
3、对有药物过敏病史、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肝硬化患者服药后出现肝性脑病的报告)及老年患者应慎重使用本品。
4、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并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剂量。由于本品尚无充分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的维持治疗。
5、对于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疔,只适用于复发性和顽固性病例,对无需进行维持治疗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当患者饮食和饮酒的生活方式得到改善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复发时,应停止用药。在维持治疗期间,建议讲切监测例如定期的内窥镜检查。
6、本品在原产国日本尚缺乏对反流性食管康复维待治的长期安全性研究资料(在日本无6个月以上用药经验,但在其他国家有年以上的用药经验)。
7、当本品辅助用于胃溃疡或长指肠微疡患者根除难螺旋菌,对于阿莫西林和克拉霉素的药品说明书中所标示的禁忌、慎重用药、严重的不良反应及其他注意事项,应再次进行检查。
8、关于13C尿素呼吸试验的过意事:服用质子泵抑制剂(例如雷贝拉唑钠)以及抗生素(例如阿莫西林和克拉霉素)期间或用停用后的短时间,13C尿素呼吸试验可能显示假阴性结果。因此,应在停止服用述药物4周以后,再进行13C尿素呼吸试验检测幽门螺旋杆菌的根除效果。
9、据报道,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良性胃息肉。
10、大鼠口服给药25mg/kg/日或更大剂量,可观察到甲状腺重量增加及血液中甲状腺素水平升高。临床使用本品期间应注意监测甲状腺功能。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在判断其治疗的益处明显大于风险的前提下方可用药。
(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必须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12、儿童用药:本品尚缺乏儿童临床用药经验和安全性研究资料,不推荐使用。
13、老年用药:老年人应慎重使用本品。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而一般情况下老年人的肝功能有所降低,更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因此,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暂时停药/增加停药间期并进行监测等措施。
14、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本品在胃壁细胞中酸性条件下转化成为活性形式(亚磺酰基形式),通过修饰质子泵(H+,K+-ATP酶)的巯基,抑制H+,K+-ATP酶的活性并抑制胃酸分泌。H+,K+-ATP酶的活性的恢复主要是由于药物从作用部位消除,谷光甘肽可能也参与了酶活性的恢复。
1、人体药理学:
(1)抑制胃酸分泌:健康成年男子每日口服1次雷贝拉唑钠片10mg及20mg,与服药第一天相比较,胃泌素刺激引起的胃酸分泌量明显减少。每日口服1次10mg,服药第1天和第7天与服药前相比较,平均胃酸分泌量分别减少73%和80%;每日口服次20mg,平均胃酸分泌量分别减少88-89%和99%。
(2)提高胃内pH值:健康成年男子每日口服次雷贝拉唑钠片10mg及20mg,胃内pH值显著升高。在给药剂量为10mg时,服药第4天24小时内,pH值大于4和3的比例分别是73%和80%;在给药剂量为20mg时分别是78%和83%。
2、动物药理学:
(1)对H+,K+-ATP酶的体外抑制作用:雷贝拉唑钠抑制从猪胃粘膜制备的H+,K+-ATP酶。
(2)对胃酸分泌的抑制作用:雷贝拉唑钠在体外可抑制二丁基环磷腺苷引起的家兔胃腺胃酸分泌。在留置胃瘘管的犬中,雷贝拉唑钠抑制组胺、五肽胃泌素引起的旹酸分泌;在大鼠中抑制基础胃酸和由组胺引起的胃酸分泌。
(3)抗溃疡作用:对于大鼠的各种实验性溃疡以及实验性胃粘膜病变(由寒冷刺激应激性反应、水浸泡应激性反应、幽门结扎、半胱胺或乙醇-盐酸诱发),雷贝拉唑钠显示出明显的治疗作用。
(4)辅助用于根除幽门螺旋杆菌:在幽门螺旋杄菌感染的沙鼠动物模型中,通过胃液活菌计数,雷贝拉唑钠可增强阿莫西林及克拉霉素的协同作用。在雷贝拉唑钠、阿莫西林及克拉霉素三联用药过程中,雷贝拉唑钠引起胃内pH值升高,从而使阿莫西林及克拉霉素的抗菌活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