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重4g(含吡拉西坦1.6g)
国药准字H23023282
龙晖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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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肝、胃功能不全者慎用,并适当减小剂量。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用药指征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戴军 主治医师
黄石市中心医院 神经内科
吡拉西坦颗粒对于新生儿以及孕妇禁止使用,同时也不适宜用于对本药品过敏的患者。 如果患者在服用本药品的时侯发现药品的性状发生改变时,应当禁止使用。同时还需要请将本药品可以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如果有胃功能不全或者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并在医生的指导下适当减少药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