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5gx6粒x3板/盒
国药准字H200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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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2.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该药品不应与浓茶同服。
5.该药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