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Z21021072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内热外寒所致的咳喘,其表现为咳呛阵作,咳痰色黄或白,粘浊稠厚,咯吐不利,汗出,面赤,口渴喜饮,不恶寒。
3.咳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加重,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