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Z4102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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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急性患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扁桃体化脓或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