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6673
宁夏金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维生素B12注射液: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维生素B12片:
1、利伯病(Leber’sdisease)即家族遗传性球后视神经炎及抽烟性弱视症。血清中维生素B12异常升高,如使用维生素B12治疗可使视神经萎缩迅速加剧,但采用羟钴胺则有所裨益。
2、痛风患者如使用本品,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诱发痛风发作,应加注意。
3、神经系统损害者,在诊断未明确前,不宜应用维生素B12,以免掩盖亚急性联合变性的临床表现。
4、维生素B12缺乏可同时伴有叶酸缺乏,如以维生素B12治疗,血象虽能改善,但可掩盖叶酸缺乏的临床表现;对该类患者宜同时补充叶酸,才能取得较好疗效。
5、维生素B12治疗巨幼细胞性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严重低血钾。
6、抗生素可影响血清和红细胞内维生素B12测定,特别是应用微生物学检查方法,可产生假性低值。在治疗前后,随访测定血清维生素B12时,应加注意。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维生素B12滴眼液:
1、下述人员应在就诊后医生指导下使用:
(1)眼疼痛剧烈者。
(2)曾因眼药引起过敏者。
2、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
(1)用于小儿时,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
(2)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
(3)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
(4)本品只用于滴眼。
3、使用时或使用后应注意的事项:
(1)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的眼出血、瘙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2)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4、保管及注意事项:
(1)保管于小儿手拿不到的场所。
(2)避免阳光直射,密闭盖子,尽可能放在阴凉处保存。
(3)为防止污染,应尽量不与别人通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请遵医嘱。
7、老年用药:请遵医嘱。
8、药物过量: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