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60g
国药准字Z35020590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