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3g*5ml
国药准字Z19990015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1.忌烟、酒刺激食物。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 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 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李振东 副主任医师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眼科
麝珠明目滴眼液没有明确的禁忌。 麝珠明目滴眼液是由麝香、天然冰片、石决明、黄连、黄柏、紫苏叶、冬虫夏草、荆芥等药物成分组成。如果对该药物有过敏症状的患者,禁止使用该药物。自身属于过敏体质的患者、运动员,需谨慎用药。用药时,如果药物性状发生改变,禁止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