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盒重50g
国药准字Z46020038
海南益尔药业有限公司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孙淑建 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骨科
鹿骨胶禁止孕妇使用。 在使用时,如果药物形状已经发生改变,禁止继续使用该药物治疗。对该药物有过敏症状的患者,禁止用药。自身属于过敏体质的患者,需谨慎用药。如果患有外感,或者湿热内盛的患者,不宜服用该药物治疗。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