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20052420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应提醒患者注意其同时应用的其它药物的不良反应。应告诚患者该药尚未被证明能预防HIV通过性接触或血液污染的传播齐客夫定不能治愈HIV感染,患者仍存在着与免疫抑制相关疾患的危险,如条件致病菌所致感染及恶性肿瘤等。虽然有实验数据表明齐多夫定可减少条件致病菌感染及恶性肿宿(包括淋巴瘤)的发生机率,但证据尚不够充分。对于HIV感染晚期患者,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组与未接受治疗组患淋巴瘤的机率是相同的。对于长期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早期HIV感染患者,其患淋巴瘤的机率尚不清楚。应提醒那些在怀孕期间使用齐多夫定预防HIV的母婴传播,尽管进行了治疗,但在某些病例中仍有发生母婴传播的可能。应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血液学不良反应。对于晚期HIV感染患者,接受齐多夫定治疗会出现贫血(通常于用药6周后出现,有时出现较早),中性粒细胞减少(通常于用药4周后出现,有时出现较早)及白细胞减少(通常继发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这些现象常见于高剂量(1200-1500mg/日)和治疗前骨髓功能储备不好的患者,特别是对于晚期HIV患者,应仔细监测血液学参数,对于晚期HIV病患者,建议治疗开始后的3个月内,至少每2周查一次血常规,3个月后,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于先前骨髓储备量少的患者,用药时应特别小心,起始剂量应降低,对于早期HIV感染患者(通常骨髓功能储备较好),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根据患者的整体情况,可适当降低血常规的监测频率,例如可每1-3月一次。血红蛋白低于基础水平25%,中性白细胞数低于基础水平50%时,应增加检查次数。出现严重贫血或骨髓抑制时,如血红蛋白水平低于75g/dl(4.65mmol/L-9g/dl5.59mmol/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低至0.75*109-1.0*109/L,则应减少每日剂量直至有骨髓恢复的迹象;否则,应停止用药2-4周以促进骨髓恢复。通常在减少用药剂量两周内,骨髓得到恢复。对于出现重症贫血的患者,在进行剂量调整的同时,应予以输血治疗。应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乳酸酸中毒及重度脂肪肝。有报道单独或联合应用抗逆转录病毒核苷酸类似物治疗HIV感染。然而,当评估患者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时,应虑及患者临床状况及齐多夫定的不良反应谱。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致畸性:对怀孕的大鼠和兔子使用齐多夫定的研究显示可增加早期胎儿死亡的产生。一项大鼠分离试验到发现非常接近口服致死剂量时,胎儿畸形的产生增高。在低剂量试验中,未见畸形的产生。由于齐多夫定对于怀孕期间的使用的数据有限,对于14周内孕妇的用药在平衡利弊后作出决定。
(2)妊病:研究证实。对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给予齐多夫定,且继对她们的婴儿治疗可显著的降低母-婴HIV传播(感染安慰剂组23%,齐多夫定组8%)。在孕14周至34周期间开始口服齐多夫定并持续至分娩开始。生产过程中静脉给药。新生儿口服齐多夫定口服溶液至生产后6周,不能口服的新生儿静脉给药。在1998年泰国疾病控制中心的研究中。只使用齐多夫定口服治疗,从孕36周开始至分娩完成。显著地降低了母-婴HIV的传播(安慰剂:齐多夫定为19%:9%)。本研究中心无母乳喂养的婴儿。对于胎儿和婴儿暴露于齐多夫定的运期后果尚不清楚。动物致癌/变异研究发现对人类致癌的危险不能排除。这些发现与暴露于齐多夫定治疗的感染和未感染婴儿的相关性还不清楚。然而妊娠妇女在考虑妊娠期使用齐多夫定时应了解这些发现。
(3)生育能力:齐多夫定对雌或雄性大鼠的生育能力均无损害,齐多夫定对人类女性生育能力影响尚无资料。至今尚未见齐多夫定对男性精子数量、形态及活动能力的影响。
(4)哺乳:一些健康专家建议HIV感染的妇女不要母乳喂养她们的婴儿以防HIV的传播。HIV妇女口服200mg单剂量齐多夫定后,齐多夫定在人乳和血浆中的平均浓度相似。因此,由于药物和病毒均在母乳中出现,胡建议服用齐多夫定的妇女不要母乳喂养她们的婴儿。
3、儿童用药:3-12个月婴儿因不能吞服本品,可服用齐多夫定口服溶液。3个月以上的儿童,推荐初始剂量为360mg-480mg/m2,分3或4次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对于小于720mg/m2每6小时180mg/m2的给药剂量是否对HIV感染引起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是否有治疗及预防作用目前尚不清楚。最大剂量不可超过每6小时200mg。小于3个月:数据有限,尚不能提供推荐的剂量。
4、老年患者用药:尚未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的药代动力学进行研究,目前尚无资料可以借鉴。对于老年患者,因出现与年龄相关的肾功能下降和血液学参数的改变等,建议在使用齐多夫定前和使用过程中,对病人进行相应的检查。
5、药物过量:
(1)症状和体征:无论对于成人还是儿童,关于短期过量跟用齐多夫定临床表现的报道尚不多见,除了出现如疲劳、头痛、恶心以及偶尔报告的血液学紊乱等不良反应外,有报告曾有一位病人过大剂量服用齐多夫定,血液中齐多夫定木平超过普通治疗剂量的16倍,但未出现短期的临床、生化或似液学上后遗症。
(2)治疗:对于患者应密切观察有无中毒征象并给予必要的对症支持治疗,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无助于加快齐多夫定的清除,但可加快其葡萄糖苷酸代谢物的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