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0g
国药准字Z5002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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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3.对本药过敏者P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张桂芬 主治医师
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儿科
小儿咳喘灵颗粒禁忌症,通常在服用药物期间,不要同时服用滋补性的中药,对本品药物过敏者也要禁用。如果出现了高血压和心脏病的患儿需要慎用。在患病期间,如果自身伴有糖尿病的患儿需要遵医嘱服用,同时脾虚易腹泻者,也要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儿童服用药物时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