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Z44022945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