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0丸(浓缩丸)
国药准字Z34020135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治疗期间,宜节制房事。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阴虚内热者不适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