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48粒*4板
国药准字Z62021257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1. 忌不易消化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 治疗期间,宜节制房事。
4. 阴虚内热者不适用。
5.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本品宜饭前服或进食同时服。
8. 服药2周内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赤石脂或其制剂。
14.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