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0g
国药准字Z201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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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