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丸重6g
国药准字Z210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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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肺脾气虚者,其表现为声嘶日久,逐渐加重,语音低微,倦怠乏力不宜服用。 2 急性咽炎、急性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发热较重,或热度持续不减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