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3ml:15mg
国药准字H10840005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还有7个药企生产)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刘静 副主任医师
淮北市人民医院 皮肤性病科
对鬼臼毒素酊中等成分有过敏的患者要禁止使用。怀孕期间的妇女和哺乳期的妇女也要禁用此药。另外,做过手术之后,创口尚未愈合的患者也要禁用本品。 服用本品期间如果局部反应严重的患者,可以用消炎若药物缓解。本品使用后要立刻拧紧瓶盖,以免药液蒸发后影响药物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