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0ml:氯化钠10.5g与羟乙基淀粉40 19g
国药准字H20041554
上海长征富民金山制药有限公司
1、大出血的病人应及时止血,否则在使用该品后由于血压升高有可能发生继发性大出血,反而降低抢救的成功率。因此如怀疑大出血未止住者应慎用。
2、用本品10分钟左右大部分病人的收缩压即可明显升高,如在治疗过程中血压持续下降者,提示有大出血未止住或有多发伤存在的可能,应及时手术或用其他方法止血。
3、在治疗过程中血压逐步升高者,可继续给入本品,如连续二次收缩压达到100mmHg以上,即可停用本品。最大给药量不超过750ml。
4、使用本品可引起高血钠及高血氯,一般在停药24小时后可恢复。因此除了给药的速度不可太快(每250ml应在10-30分钟给入,一般以15-25分钟给入为佳)外,还应及时停药和控制给药总量。在停用本品后应给予含钠量少的液体如林格氏液等,在停药后应反复检查电解质,以便及时纠正电解质紊乱。如发生高血钠(175mmol/L),可给予适量的利尿剂,以加速钠的排出。
5、少数病人可发生过敏,如皮肤潮红、红斑及荨麻疹等。一旦发生过敏,立即停用本品改输其他液体,并静脉推注地塞米松5-10mg,或用氢化可的松100mg加入液体中静滴。
6、输入本品后由于有扩容作用,因此要注意凝血因子的变化,防止出血。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本品。
8、运动员慎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宫外孕破裂者除外)、月经期妇女禁用本品。
10、儿童用药:禁用本品。
11、老年用药:遵医嘱。老年人心血管的调节功能比较差并常伴有其他疾病,因此应慎用本品。
12、药物过量:使用本品过量有可能引起严重的并发症。
(1)造成复苏过度,引起血压明显升高,在高速高压血流的冲击下,容易发生血凝块脱落,从而造成继发性大出血。
(2)过度复苏又易引起病人受伤组织中的中小血管出血及创面渗血。
(3)药物过量会造成某些组织及细胞的过度脱水,除了影响他们的功能外,文献报道有引起颅内出血的可能。
(4)药物过量会造成血钠的明显升高。有文献报道,对慢性低血钠病人、慢性衰弱病人,如发生长时间的钠离子超过175-180mmol/L,将发生桥脑脱髓鞘病变,甚至可能是致命的。
13、药物过量处理:
(1)停用本品,改输含钠量少的液体,如林格氏液。
(2)密切观察病情及生命体症的变化,同时应注意凝血功能的变化。生命体症发生变化,如脉搏细速、血压降低等,应立即采用手术方法止血;凝血功能发生变化。如创面明显渗血等,应给予凝血药物或输给新鲜液。
(3)适当使用利尿剂,如速尿静脉推注。
(4)根据病情需要,考虑及时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