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g:50mg
国药准字H20052295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管嘴切勿接触眼部,以防污染药品。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滴眼后用手指压迫泪囊部1-2分钟,减少药液的全身吸收。
6.本品系外用药品,严禁口服。
7.开封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8.请妥为保存,放置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勿食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