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32022571
盐城苏海制药有限公司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
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
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
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9、儿童用药: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剂量宜适当调整。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需慎用。
11、药物过量:本品无特异性拮抗药,药物过量时应予以催吐、洗胃及大量饮水、补液等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