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10ml:5mg(2)5ml:2.5mg(3)3ml:1.5mg
国药准字H1094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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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等患者慎用。 3.3~6岁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孕妇禁用。二周岁以内儿童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