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10940170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盐酸羟甲唑啉滴眼液:
1、未经控制的高血压,心律紊乱,高血糖(糖尿病),甲亢患者以及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慎用。
2、拟交感神经药应慎用于正在全身应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病人,以免引起血压升高。
3、眼部使用拟交感神经药物很少引起心血管系统的反应,过量可能引起儿童或部分敏感成人外周血管的收缩,心率减慢及血压升高。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医师认为必要,否则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时,可出现镇静作用,但是,眼部使用后的吸收量少,很少引起嗜睡,大剂量意外食入后可能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无需剂量调整。
7、药物过量:过量使用通常不会引起急症。如果意外滴眼过量,用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眼晴。如果意外食入,则促使呕吐以及实行洗胃。应监测血压,必要时应采取常规支持疗法。
盐酸羟甲唑啉滴鼻液、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等患者慎用。
3、2-6岁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使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