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0万U/瓶
国药准字S20030095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
1、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
2、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必须立即停用肝素、抗凝药及抗栓治疗;另外,如果出血发生在第一次静注后,第二次静注应该停用。
3、需用该药治疗的所有病人,用药前应仔细权衡治疗效果与潜在的危险性。在下列情况,用药的危险性可能增加,应该慎用:
(1)最近(10天内)大的外科手术:冠脉搭桥、产科分娩、器官移植、组织活检及不可压迫血管的穿刺。脑血管疾病、新近的消化道或泌尿道出血(10天内)、新近的外伤(10天内)。
(2)高血压:收缩压BP≥180mmHg及/或舒张压≥110mmHg高度怀疑存在左心栓子(二尖瓣狭窄伴心房纤颤)、急性心包炎、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止血功能障碍,包括继发于严重肝肾疾病的凝血功能障碍、严重的肝肾功能衰竭、妊娠、糖尿病引起的出血性视网膜病变或其它出血性眼病败血症性栓塞性静脉炎,或在严重感染部位存在动静脉癣、高龄(70岁)、病人长期使用口服抗凝剂(华法林等)。
(3)其它:如潜在的难以止血的出血部位,或可能明显增加出血机会的各种情况和胆固醇栓塞形成。用溶栓治疗的病人罕有胆固醇栓塞的报导,确切的发生率不清楚,最严重的情况可以是致死的。也可发生于侵入性检查及治疗过程中(心脏导管插入术、造影、血管外科等),和/或抗凝治疗。胆固醇栓塞可能的临床表现为网状(青)斑块、“紫色趾”综合症、高血压、急性肾功衰竭、坏疽性指(趾)、心肌梗塞、胰腺炎、脑梗塞、脊髓梗塞、肾动脉栓塞、肠动脉栓塞和横纹肌溶解。心律失常:溶栓治疗可能引起再灌注性心律失常,这种心律失常(如窦性心动过缓、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早搏、室性心动过速)与心肌梗塞本身并发的心律失常无任何不同,应该采用常规的抗心律失常药治疗,建议在给药时合并使用抗心动过缓和或室性心律紊乱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