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g:15mg,10g:7.5mg
国药准字H35021316
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 运动员慎用。 7 小儿避免使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