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ml
国药准字H20044668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