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按C18H34N206S计)
国药准字H37020247
安丘市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类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双关肠炎(本品可引起伪膜性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6、处理本品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患者停药后可能恢复,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者,则应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可有效,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者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每日0.5-2.0g,分3-4次服用。
7、偶尔会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生感染,一旦发生二重感染,需采取相应措施。
8、既往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慎用。
9、疗程长者,需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经胎盘后可在胎儿肝中浓缩,虽人类应用时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在孕妇中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如果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11、儿童用药:小于1个月的婴儿不宜应用。
12、老年患者用药: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易发生腹泻或假膜性肠炎等不良反应,用药时需密切观察。
13、药物过量:药物过量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如洗胃、用催吐药及补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