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
国药准字H20055145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慎用于胃炎和哮喘患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早、后期禁用,其他尚不明确。
刘静 副主任医师
淮北市人民医院 皮肤性病科
如果对水杨酸以及咪唑衍生物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水杨酸咪唑片。对乙酰水杨酸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该药物。此外如果发生胃、十二指肠溃疡以及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时,禁止使用。 处于妊娠早期以及后期的患者,需要禁止使用该药物。另外该药物的有效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