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5146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慎用于胃炎和哮喘患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早、后期禁用,其他尚不明确。
刘静 副主任医师
淮北市人民医院 皮肤性病科
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胃肠道出血的患者,禁止使用水杨酸咪唑。另外对乙酰水杨酸过敏以及咪唑衍生物过敏,或者水杨酸的患者,禁止使用该药物。 如果发生胃炎以及哮喘的患者在使用该药物时,需要谨慎用药。另外该药物需要遮光以及密封保存,并且放在干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