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7g/袋
国药准字Z31020011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5个药企生产)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阴虚内热者(如津少口干、大便燥结等)慎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孙淑建 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骨科
复方补骨脂颗粒禁忌尚不明确。如果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有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必须要先咨询医师之后才可以使用,避免私自用药对身体产生影响。这种药物必须要密封储存,对于副作用和不良反应比较严重的,应及时停止使用药物,避免吃辛辣和刺激性的食物。